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务部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务部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落实“大学习、大讨论、大行动”20条具体举措暨全面助力自贸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持续打造税收服务品牌,升级办税服务模式,全力助推自贸区建设

1、 全新打造首税通服务品牌。

立足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积极助力自贸区发展的工作目标,在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打造全新的首税通服务品牌。

2、持续打造税易行服务品牌。

在落户税务登记环节,针对在政府买单,企业免租平台注册的自贸区企业,继续推行税易行服务措施,简化落户资料,提高办税效率;

紧跟该类平台增长情况,与国税机关共同开展联合认定,持续扩大企业受益范围。以税易行为总品牌,逐步构建包括一站式审批、主动支付手续费、全网路办税、全面优化基础服务和税收监管模式等在内的全方位便利办税服务体系,努力将税易行打造为服务自贸区发展、纳税人满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纳税服务品牌。

3、全面优化税易贷服务品牌。

在首次采集办税信息环节,针对自贸区中小微企业未来的融资需求,主动开展税易贷签约服务,

由原来纳税人资金不足时紧急提交授权申请,变税务机关在纳税人落户的第一时间主动提示签约;

由税务部门每年无偿将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和税款缴纳等涉税信息提供给合作银行,为守信纳税人快捷地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全面提升企业纳税信用的附加值,放大税务工作对推动自贸区经济发展的助力效应。

4、积极探索一站式退税审批服务。

对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在全局范围内实现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

在由纳税人对退税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将退税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个自然日压缩到不超过7个工作日;

积极争取市局在自贸区开展电子退库试点,最大限度提高企业获取退税资金的时效性。

5、积极探索主动支付手续费给付服务。

对自贸区范围内扣缴义务人应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探索将原来的扣缴义务人自行归集+手工填报+税务事后审核被动支付方式,变为税务事前归集审核+扣缴义务人确认+免填单直领的主动支付服务模式。

由计会处牵头,通过应用BO查询系统或自行开发小软件,定期按照标准口径提取三代税款数据,由相关岗位审核后,短信通知扣缴义务人到窗口确认,无异议的持窗口打印资料到财务部门直接领取,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工作负担,提升纳税人对税务服务的获得感,并探索通过科学运用系统数据改进管理模式、优化纳税服务的方法和路径。

6、积极探索事先裁定政策服务模式。

针对自贸区扩大经营准入后出现的新型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对重点企业遇到重大涉税事项的,试行事先裁定税收事项。

由企业结合实际经营业务和适用税收政策提出初步意向,通过风险内控测评后,正式发起事先裁定税收事项申请。

税政部门根据企业提出的初步意向,结合新型业务特征和税制改革方向,依据法定流程争取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政策支持,做出适当的裁定事宜,并回复企业做出准确的税收安排,在减少企业纳税风险的同时,通过更高加深入的税收政策服务促进大连自贸区的改革创新。

7、持续发挥税务专业团队作用。

将税收政策服务主动融入金普新区及自贸区的招商、安商、富商工作,继续组织具有财务、税收、法律等相关专业技能税务人员形成税务专专业团队,面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开展财务、税收及法律帮扶,增强对小微企业、创客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发挥对区域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税收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8、推进智慧税务互联网服务全面先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划的自贸区互联网办税服务10项措施,在全面对标上海自贸区的基础上,大连市地税局和国税局将于今年新推出15项互联网办税服务功能,我局要主动做到将智慧税务互联网服务在自贸区全面先行先试,在实现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签约等基础业务全部上网基础上,争取在自贸区首个开通网上税法宣传辅导、网上信用评价、税务代理网上一号登录等增值办税服务,持续打造小董税官的微信、微博服务品牌,通过高效的互联网+”服务,全面提升办税效率,在全国自贸区建设中打造大连税务速度 

(二)扎实做好基础办税服务,丰富纳税服务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9、健全和强化办税大厅服务功能。

结合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办税服务厅业务增多、服务功能增强的实际情况,对开发区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房产所除外)实行由征收处统一管理,各所(分局)辅助管理模式,切实统一各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标准;

纳税人到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除个人房屋出租、外管证申报等特殊事项外,一律取消管理科所审核签字环节,由窗口人员按照申报管理规定即时审核受理。

随着涉税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的改革推进,在开发区地税局逐步实现所有业务的同城通办,进一步优化管理工作机制,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

10、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

在办税服务场所配置6台自助办税终端,纳税人可以办理涉税信息查询、文书打印、完税证明开具等涉税业务,设置两台自助办税终端提供7×24小时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办税便利。

11、开展微信预约办税服务。

在原有局办税服务大厅开通微信预服务的基础上,增设房地产交易大厅模块,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查询房地产交易办税大厅人流情况,选择错峰办税,有效缓解房地产交易办税大厅办税拥挤问题。

 

 

12、持续规范办税服务礼仪。

按照市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从职业形象、仪表、形体姿态、沟通语言、服务规范五个方面对窗口人员不定期进行服务规范礼仪培训,做到微笑服务、文明办税,拉近税企距离,在提供更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展示地税机关良好形象。

13、加大税法宣传深度与广度。

科学、精准分析纳税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对自贸区企业开展办税资料、税收政策等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对纳税人提出的高频问题置顶搜索界面,利用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设置醒目资料发放窗口。

14、切实做好金税三期应用指导及运维处理。

金税三期正式上线后,市、区两级金税三期办公室已解散,各综合部门要与市局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传达、解答、处理好分管业务涉及的系统应用事宜。

在金税三期系统运维管理方面,发现环节要及时提请,审批环节要加快办理,信息处要加强运维操作指导,对影响纳税人及时办税的,由信息处牵头、各综合部门参与,做好对市局相关部门的提醒、沟通、协调,加快运维处理速度,切实满足纳税人办税和业务运转需要。

15、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

在全市率先推出税库银缴税四方协议签约模式,在原来地税部门、银行、纳税人三方的基础上,增加国税部门,共同签署四方协议,解决纳税人在国税、地税部门往来奔波的痛点,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三)推行现代化税收管理方式,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

16、积极落实新型税收优惠管理方式。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局文件明确规定的备案类减免税和自行申报的税收扣除事项,按照还权于纳税人、还责于纳税人的新型税收优惠管理方式要求,纳税人只要达到相应条件,申报、备案资料齐全,即可当场办结,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税务机关在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之外,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越俎代庖,更不可变相层层审批,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确保纳税人用足用好国家各项税收优惠。

17、推行纳税风险柔性管理机制。

立足于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非主观故意税收违法行为,由征管综合处牵头进一步做好税收保障信息采集和评估指标应用,及时发现纳税人潜在的纳税疑点,对于中等级次以下的风险点通过网络提醒、电话约谈督促纳税人自查自改,运用及时、有效和更加柔性的现代化税务管理方式,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18、优化税务稽查工作模式。

全面落实双随机稽查制度,通过科学选取稽查对象和随机选派稽查人员,提高稽查执法公平度;

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办案过程,有效规范稽查人员执法行为;

通过实施案件公告和开展联合惩戒,维护守法纳税人权益。

19、提高税务检查工作效能。

加快推进国、地税共查机制,统一执法尺度;

严格执行五年查一次,不重复检查规定,减少进户次数;

在进户检查的同时,向被查纳税人送达《税务稽查提示书》,鼓励纳税人主动自查并补缴滞纳的税款及滞纳金,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对申请废业、撤户的纳税人,在现有国地税合作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再缩短30%的检查时限。

20、持续创建全国法治税务基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法治税务基地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全面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面向纳税人执法时切实做到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和文书规范,实现依法行政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步到位;

严格执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规程,持续强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提升全局各环节、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积极开展法治工作领域创新,与律师事务所开展战略沟通合作,提升税务人员依法处理与纳税人争议的水平,持久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