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电 话:87615780
(一)2012年,为大连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13年,为大连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6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2013年,为大连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2014年,为大连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2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2014年,为大连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3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2015年,为大连某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亿元的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2015年,为大连某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亿元的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2015年,为大连某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2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2016年,为大连某具法律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的超短期融融券提供法律服务,出意见书。